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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民法院关于祥云县祥城镇宏发街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7-11-28 11:30:21

 

资产处置单位:祥云县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2017.11.28 10:33:09
    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29日9时至2017年12月31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10 ,户名: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位于祥云县祥城镇宏发街,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为四层南北朝向钢混结构商住房地产,一层临宏发街设置为商铺用途,一层其余及二层以上为居住用途,二层以上设置为套房住宅,建于2001年,建筑面积为539.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8.00平方米;土地用途: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1年1月1日。
起拍价:2051100元(贰佰零伍万壹仟壹佰元整),保证金: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增价幅度:5000元(伍仟元整)(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28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有意者请事先联系法院执行局(戴法官:0872-3133827)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暂定于2017年12月25日下午3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起拍价,以最高竞拍价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月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祥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祥云支行 ,账号:5305 0171 7236 0000 0093   ),结清余款后方可提取竞拍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请用电脑查看《公告》《须知》以及拍卖物情况,手机客户端可能会出现所发布内容显示不完整的情况。
    咨询电话:0872—3133827;18213030073         
    监督电话:0872—3133802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祥云县祥姚路中段(祥华广场对面)